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调整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原材料工业处反馈。
联系电话(传真):029-63915596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省政府前大楼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710006)
附件: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调整方案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4日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调整方案
建设项目情况 |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冶炼设备情况 |
拟开工 时间 |
拟投产 时间 |
置换比例 |
备注 |
||||
类别 |
型号 |
单位 |
设备数量 |
建设产能 |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电炉 |
135 |
吨 |
1座 |
105万吨/年 |
2023年 10月 |
2024年10月 |
1:1 |
剩余4万吨炼钢产能留作企业发展备用;2座100吨转炉按原方案执行;电炉项目在2座100吨转炉投运后建设。 |
退出项目情况 |
||||||||||
省(区、市) |
企业名称 |
冶炼设备情况 |
启动拆除时间 |
拆除到位时间 |
备注 |
|||||
类别 |
型号 |
单位 |
设备数量 |
建设产能 |
||||||
陕西省韩城市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合金 转炉 |
94 |
吨 |
1座 |
109万吨/年 |
|
|
94吨合金转炉为2019年12月龙钢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内容。 |
|
陕西省韩城市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高炉 |
1280 |
立方米 |
1座 |
118万吨/年 |
电炉项目投运前 |
电炉项目投运前 |
退出高炉对应产能105万吨,剩余13万吨炼铁产能留作企业发展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