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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4年度特色专业园区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陕办发〔202116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联合省财政厅2021年至2023完成了“培育建设50个特色专业园区”的目标任务。截止2023年底,全省特色专业园区实现特色产业产值3823.7亿元,占其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9.3%,吸纳就业34.6万余人,有力支撑了县域特色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继续培育一批省级特色专业园区,现就遴选2024年度特色专业园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省县域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工业集中区,含工业集中区范围内具备一区多园且相对独立形态的区中园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双创基地)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集群。

2021年至2023确定的特色专业园区不在遴选范围。

遴选条件

(一)工业集中区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入驻企业达30家以上;双创基地入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入驻企业达30家以上。

(二)园区确定的特色产业应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符合当地发展实际,行业分类准确,特色产品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关联产品较多,资源、文化、技术、管理、环境、人才等方面优势明显,产业布局科学合理,近年来该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三)特色产业产值占到园区总产值的40%以上;拥有3家及以上特色产业骨干龙头企业,10家及以上特色产业关联企业。

(四)特色产业发展目标明确,编制了符合当地实际、科学完善的产业发展规划。规划要明确特色主导产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确切的发展目标,有具体的实施项目,有详细的工作举措,有完善的保障措施,有科学的发展路线图。

(五)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应符合当地环保、节能、土地、规划和安全生产等政策要求。

(六)建立了培育建设特色专业园区工作机制,出台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并将发展特色产业纳入中心工作加以部署落实。

发展方向

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一园一业原则,推动园区进一步明晰各园区的主导产业及细分定位,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投入,加大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力度,力求在三年实施期内不断提高特色产业发展占比,做大做强园区特色主导产业。重点聚焦以下方向工作

(一)推动园区按照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的特色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推动园区研究特色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链图谱依据特色产业链图谱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特色产业推进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形态和新格局,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产业集群。

)建立发展园区特色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平台。建立和提升技术研发、投融资、产品检测、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特色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功能;加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手段推动围绕特色产业发展智慧园区。

推进园区重大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建立特色产业项目库,提升特色产业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及时达产达效。鼓励特色产业骨干龙头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不断提高特色产业比重。鼓励特色产业链企业打造技术研发平台、组成技术研发同盟,集中力量开展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关等。

、支持及考评政策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资源协调,加强动态跟踪和业务指导,依托支持工业园区发展政策或资金体系,对遴选并确定纳入培育范围的特色专业园区予以优先支持。在培育建设特色专业园区的三年实施期内,按照特色专业园区绩效评价体系,分阶段对培育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纳入全省园区发展考核结果评价加分项,并依据考评结果对支持政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申报资料

(一)陕西省特色专业园区申请书(封面);

(二)陕西省特色专业园区申请书目录;

(三)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园区设立的批复文件;

)园区管理机构的申请报告(附件2

)县工信部门申请报告(须有对资料复印件原件真实性、有效性的审核意见);

)所在县人民政府的推荐文件(双创基地由所在县工信主管部门提供推荐文件);

)所在市工信部门推荐文件;

)特色专业园区参考指标目标表(附件3

(十)所在县(市、区)支持特色专业园区或特色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汇编;

(十)需要说明或佐证的其他资料。

六、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或“双创”基地运营管理机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经县工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所属市工信主管部门审核;市工信主管部门根据上报情况及本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布局实际,择优研究确定推荐园区,将审核后的拟推荐特色专业园区资料(一式3连同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20241030日前按照名额要求(附件1)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县域工业处。

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园区资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对专家评审通过并经有关程序确定后的园区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24年度特色专业园区培育建设名单

联系:张        话:029-63916834  

 

附件:12024年度特色专业园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园区申请报告(模板)

            3.特色专业园区参考指标目标表

            4.市(区)特色专业园区推荐情况汇总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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