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4〕264号,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我省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初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
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于2024年10月10日及之前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于10月14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
联系人:杨英琪
电 话:029-63915416 18291452824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