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4〕102号)要求,现就组织第八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业规范公告申报
有关企业依据《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及管理办法自愿申报,准备纸质材料3份,报送至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同步在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与溯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ldchy.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申报材料。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于7月19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
二、已公告企业年度自查
请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已公告企业(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开展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自查,于7月19日前在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自查报告。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的范围包括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生产企业,锂离子电池包括单体电池(电芯)和电池组(含电池模组和系统)。
(二)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并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沟通。
(三)《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电子版在公共服务平台首页-规范条件介绍栏目-文件下载区域下载。
联 系 人:雎 璋
联系电话:029-63915428 18291025029
附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