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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和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企业摸排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0号)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统计和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企业摸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重点

(一)重点行业能耗情况统计。聚焦石化化工(炼化、烯烃、氯碱、纯碱、电石、化肥、无机盐、无机酸和有机酸、橡胶、醇醚、异氰酸酯、合成树脂、涂料)、煤炭加工(焦化、兰炭、煤制合成气、煤制液体燃料等);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铁钢、铁合金);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铝、铜、铅、锌、镁、钼、钛、工业硅、钒、金等);金属制品制造(铸造、锻造);非金属矿物制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耐火材料);造纸(纸浆、机制纸和纸板、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纺织(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酯涤纶)等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填报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台账(详见附件1)。

(二)重点行业专项监察企业摸排。依据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聚焦石化化工(炼化、氯碱、纯碱、电石、化肥、无机盐、无机酸和有机酸、橡胶、醇醚、异氰酸酯、合成树脂、涂料、煤化工)、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解铝、铜冶炼、工业硅)、造纸(纸浆、机制纸和纸板)、纺织(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酯涤纶)等行业企业,全面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力争实现行业企业全覆盖。提出本市区节能监察企业拟定名单,摸排情况分别汇总于附件2附件3中,确保企业名称、属地、所属行业准确无误

(三)重点用能设备监察企业摸排。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对变压器、电机及其系统(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工业制冷设备等)、工业热能设备(工业锅炉、热处理设备等)用户企业进行梳理统计,本专项监察应覆盖前述细分行业企业提出本市区节能监察企业拟定名单,分别汇总附件2附件3中,确保企业名称、属地、所属行业准确无误

(四)重点领域监察企业摸排。依据《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和相关能效标准,对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进行全面梳理统计,提出本市区监察企业拟定名单,分别汇总附件2、附件3中,确保企业名称、属地准确无误。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住机遇。今年是落实《陕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能效水平分级管理试点的通知》关键之年,各地工业和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帮助企业提高认识,抓住时机,摸清底数,明确重点,为做好2024年节能降碳工作奠定基础。

(二)加强领导,提高标准。针对今年摸底统计和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涉及企业多、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在摸排的同时,对照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陕西省2023年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在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查)做好核实工作,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协调配合,提高效率。各地工业和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省工业和息化厅的沟通,确保摸底情况一步到位。梳理汇总《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台账》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拟定汇总表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企业(拟定)名单》,务必于2024年3月5日18时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省工业和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邮箱。省工业和息化厅将依据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和日常节能监察作用,结合拟定名单和企业台账,统筹确定年度监察名单。

联系人:王建峰       话: 029-63916812

  箱:834777029@qq.com

附件:

1.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台账

2.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拟定汇总表

3.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企业拟定名单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27日   


附件1 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台账.docx

附件2 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拟定)汇总表.docx

附件3 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企业(拟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