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上工业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陕工信发〔2023〕290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商务、国资、税务、市场监管、金融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上工业企业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2023年10月16日
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上工业企业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加快培育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着力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全力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在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省“小升规”企业发展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税务局,以及各市(区)工信等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部门信息畅通,形成“小升规”工作合力。各市(区)政府建立分管领导任组长,工信、财政、市监、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小升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各级工信部门要调整工作重心,加强中小企业工作力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分层分级压实责任。围绕年度“小升规”目标,明确市(区)发展主体责任,根据各地经济体量和发展实际,按照新增和净增分解“小升规”任务,压实各级目标责任。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市、县(区)参照全省“小升规”年度目标任务,逐级落实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每季度召开协调调度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小升规”奖励力度。自2023年起,首次入规纳统的工业企业,按净增加量每户50万元的标准对各市(区)给予奖励,资金从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并鼓励各市(区)、县(区)配套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接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科技等部门,以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2000万元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筛选拟培育名单,分解下发各市(区)。各市(区)对符合产业方向、成长较好、创新性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规下工业企业,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及时跟踪掌握库内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加大对库内企业的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专项资金申报优先推荐库内企业。全省各级工信、统计、税务、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对库内企业的专项培训,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统计报表等方面辅导。〔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稳规企业扶持。各市(区)要加强对在库规上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建立完善规上企业退库预警机制,精准定位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左右且存在退库风险的企业,建立风险企业名单,全力帮助风险企业纾困解难,最大程度减少退库数量。同时,加强对“退库留基”企业帮扶,力争企业再进规上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优先支持新升规的工业企业申报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规上工业企业。对新升规上工业企业在梯度培育、研发创新、技术改造、成果产业化、人员培训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新升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购置生产设备,同等条件下中小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给予优先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和改善对“小升规”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小升规”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投早投小。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引导和支持担保机构为“小升规”企业出台专属方案、推出专项产品,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将每年度新升规上工业企业纳入我省“工信贷”企业白名单,享受金融机构差异化金融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助推企业参与产业链协作。大力支持“小升规”企业参与24条省重点产业链协作配套,引导“链主”企业提高上下游新“入规”配套企业市场份额。对进入“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且当年可以升规的各产业链关联企业,“链主”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供方名单,对已列入供方名单的,提升配套采购份额。全面开展“小升规”企业与相关大型企业的协作配套和联合创新对接,深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小升规”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品牌嫁接等各环节参与产业链共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做好新建企业的入规纳统工作。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好的项目来陕投资,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项目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针对项目开工、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需求,在项目审批、投资融资、要素供给上实行精准服务,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尽快投产达效。指导已建成投产项目完善入统申报材料,为申报入统项目提供专项指导和技术支持,力促尽快入规纳统,形成新的工业增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探索建立公平税负环境。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能,消除企业升规顾虑,让企业自觉入规纳统。对产值和用电量不匹配的企业重点评估,进一步深挖升规潜力。同时规范清理同一投资人恶意办理多本营业执照进行分散经营的企业,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强化部门协作,适时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区)政府(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小升规”申报服务引导。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小微企业“小升规”申报业务指导,印发升规企业申报指南,明确所需证明材料,企业只需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受理、办理等各个环节由工作人员全程负责办理,为“小升规”企业提供入规申报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服务。“陕企通”服务平台加大“小升规”政策推送和宣传力度,对企业申报“小升规”政策和程序进行解读,增设入规企业特色服务专区,从贷款融资、上市辅导、技术服务、供需对接等方面给予重点帮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推进省、市、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 “小升规”重点培育库企业开展“小升规”申报、企业管理、扶持政策等相关培训和专业服务,帮助小微企业提高“小升规”申报效率和运用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对上年度为小微企业提供“小升规”服务的服务机构,经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服务业务奖补资金优先给予支持。为“小升规”重点培育库企业和当年新升规企业专项发放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市(区)政府配合〕
十三、强化工作督导考核。对各市(区)“小升规”企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对全省完成净增规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的地市、对完成净增规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的县(区)、对“小升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成效较差的地市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