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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及开展2017-2019年 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和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26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推荐

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以下称2023年试点示范)重点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层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进、康复辅助训练、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智慧健康场景,家庭养老床位、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年食堂、智慧养老院、养老服务监管等智慧养老场景,以及同时提供智慧健康服务和智慧养老服务的综合场景(如医养结合),培育一批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商业模式成熟的示范企业,打造一批聚集效应凸显、经济带动作用显著的示范产业园区,创建一批社会参与广泛,应用效果明显的示范街道(乡镇)及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示范基地。

申报单位按照《2023年度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申报方向和基本条件填写对应申报书,于1025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核后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2017—2019年(前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复核推荐

2017—2019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以下称2017—2019年试点示范)单位填写《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复核申请表》,于1025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2017—2019年试点示范单位进行复核,重点核查示范单位是否在产业发展、服务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持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并按照复核推荐率原则上不高于70%的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推荐意见。

三、审核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地2023年试点示范推荐单位和2017—2019年试点示范复核推荐单位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2023年试点示范和复核拟通过的2017—2019年试点示范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告。复核未通过的或未申请复核的单位将撤销称号并摘牌。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同级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动员。申报单位及2017—2019年试点示范单位直接将申报资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把关,协商一致后形成推荐意见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2023年度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2017—2019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复核申请表》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

人:高        话:13201697760

电子邮箱:lexgfy@163.com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