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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81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B

 签发人:张宗科

陕工信函〔2022〕266号

 

张大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冀东、尧柏两条水泥万吨生产线错峰问题的建议》(第2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1年3月25日,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92号),明确提出“全省达到重污染应急绩效评价A级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所属水泥熟料生产线可自主开展错峰生产”。

二、我厅高度关注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铜川尧柏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两条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指导和公告了两个项目的产能置换方案,鼓励和支持企业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重污染应急绩效评价A级企业,全力落实A级企业自主开展错峰政策规定。

感谢您对我省水泥行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