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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6号建议的答复函

B

签发人:黄新波

陕工信函〔2024359

吴昱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宝鸡市渭滨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情况

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陕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陕政办发〔202213号),提出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以实施五大工程为抓手,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壮大数字产品制造业,做强数字技术应用业,培育数据要素驱动业,持续营造健康数字生态,打造西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高地。2023年我省数字产业收入5777.3亿元,全国排名第15位。人工智能(大数据)、半导体、网络安全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保持快速增长,数字产品制造等重点行业增加值增长18%左右。

二、支持宝鸡市渭滨区打造百亿级数字产业集群

一是鼓励渭滨区积极申报有关支持重点数字产业链发展的相关项目政策(暨省级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政策包,包括链主企业认定、卡脖子技术揭榜挂帅、产业链配套、产业链招商等),通过延链补链强链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二是鼓励以软件、物联网等核心产业集群和大数据与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集群为方向,以数字经济产业园为承载,积极创建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打造百亿级数字产业集群。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