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签发人:黄新波
陕工信函〔2024〕308号
任玉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账款的建议》(第5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底以来开展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我省各市县区均成立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信(清欠牵头部门)和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分工职责,组织开展清欠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投诉拖欠问题办理工作机制,督促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2019年至2023年,省清欠办全面落实清欠政策,督促各单位清偿核实的拖欠账款,一大批拖欠多年的账款得到了清偿,对改善我省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维护政府公信力和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省2020年对《陕西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设立了“权益保护”专章,与《条例》相配套和衔接的内容,专项纳入地方性法规的规范内容,进一步明确引导各类主体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等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条款,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已于2021年8月1日起实施。结合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陕西省制定印发了《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于2020年12月1日施行。其中第四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一、畅通中小企业投诉拖欠问题渠道,督促及时核查办理。
(一)公布投诉电话和开通网络投诉系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了中小企业被拖欠账款网络投诉平台入口和咨询电话以及省相关部门、各市区工信(清欠)部门投诉受理电话和邮箱,中小企业可以随时直接登录邮箱进行投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清欠办)及各市区工信(清欠)部门建立投诉台账,对投诉逐笔登记和转办,督促各相关市区和省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条例》和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12月30日印发施行的《关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核查办理。其中,属于各市区及所属县区拖欠的问题线索,转交并督促各市区工信(清欠)或县(市、区)工信(清欠)部门办理;属于省级部门拖欠的问题线索,转交并督促省财政厅办理;属于省属大型国企拖欠的问题线索,转交并督促省国资委办理。
(二)按属地办理投诉。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清欠工作原则,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在外省市区的中小企业,因业务往来被我省区域内属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账款,可以直接登录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各市区工信(清欠部门)邮箱投诉,也可以通过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中小企业被央企及外省区域属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账款,可以直接登录“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或相关省市区工信(清欠)部门网站投诉平台进行投诉。
(三)限期回复投诉核查办理结果。原则上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限办理。经核查后,属于投诉受理范围的无分歧欠款,要督促迅速“清零”偿还,暂时全部清偿确有困难的,要督促拖欠主体协商债权企业签订相关支付协议,按协议尽快全部清偿。属于投诉受理范围的有分歧欠款(质量问题、财务问题等存在明显争议),对其中可以厘清的欠款部分要督促尽快清偿;对其他争议部分,督促通过积极协商,尽快解决分歧,及时清偿欠款;对经协商确实无法达成共识的争议欠款,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拖欠问题。清欠部门对履行欠款支付协议情况,逐项跟踪和督导检查,确保按期支付到位;对发现的再次违约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及时纠正、足额清偿欠款。督促将投诉办理情况及时告知相关债权企业,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进一步明确清欠范围和投诉拖欠问题受理范围。清欠工作开展以来,国务院减负办对清欠范围有明确规定,即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拖欠中小企业的账款,均在清欠范围之内。《条例》和《通知》颁布后,对受理中小企业投诉拖欠问题的范围做了调整,即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的账款,均在投诉拖欠问题受理范围内。但国有中小企业拖欠中小企业的账款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加强部门协同,全面了解总体情况问题
加强与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的协作,全方位做好清欠工作。我厅多次商省审计厅对全省各市区清欠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加强对全省清欠工作的审计监督。保持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相关部门的经常性沟通,做实做细清欠台账,进一步夯实清欠工作基础。
三、关于落实《条例》、加强督查和完善长效机制
(一)开展宣传培训贯彻《条例》。我省各市区工信(清欠)和省级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会议、专家解读、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工作。省清欠办通过“回头看”重点对“已清偿账款”、投诉欠款办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已清偿账欠款真实支付到位,督促做好投诉办理和加快清欠进度。省市清欠部门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月度通报、约谈会、督办函等形式,督促整改完善,纠正错误,及时清偿欠款,切实提高清欠质量。2021年以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清欠办)商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考核指标,2023年又将清欠工作纳入我省民营经济考核指标,多方位强化清欠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加强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我省清欠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少数地方还存在中小企业投诉拖欠问题较多、办理投诉问题拖延、未完全履行欠款支付协议、清偿化解欠款不及时、落实《条例》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清欠办)将按照全国“两会”和省政府要求,加大督促力度,继续抓好《条例》《通知》各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清欠督查工作,从投资预算把关、强化制度约束、加强信用惩戒等方面预防新增拖欠问题,同时狠抓投诉反映线索问题办理,依法依规推动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