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签发人:黄新波
陕工信函〔2024〕154号
何志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陕西省汽车品牌车辆的建议》(第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汽车产业是我省确定打造的重点支柱产业之一,并将商用车(重卡)和乘用车(新能源)2条产业链作为省级重点产业链,由省级领导担任“链长”,以“链长制”高位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出台支持汽车产业发展一揽子支持政策,坚持培优育强和招商引资相结合,陕汽集团、比亚迪、吉利,以及法士特、汉德车桥、众迪电池、三星环新电池等一批知名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聚集发展。2023年,全省汽车产量147万辆,同比增长33.4%,高出全国26.8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105.2万辆,同比增长33.9%,规模稳居全国前列,汽车规上工业产值突破3049亿元(修基后),同比增长31.4%。我省汽车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显现。
陕汽集团是省商用车(重卡)产业链的链主企业,我厅不断加大对陕汽集团的支持力度,先后支持了陕重汽二期电动重卡基地、宝鸡商用车搬迁扩能项目等扩能项目,给予陕汽集团、陕汽商用车以及德信集团、汉德车桥、西安康明斯发动机等零部件子公司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应用、海外出口、稳产增产等一揽子奖补措施,近3年累计支持资金超过4.8亿元,在2021年开始重卡市场出现断崖式下滑的大环境下,力促陕汽集团销量迅速止跌回升,2023年实现汽车产销16万辆,增长46.5%,由重卡行业排名第4位跃升至前三甲。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链主企业服务。充分发挥“链长制”高位推动机制作用,安排专人负责陕汽集团的对接服务,对陕汽集团在发展经营中提出的问题和困难,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负责人,逐项协调跟进解决,助企纾困解难安心发展。
二是持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实施支持企业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应用、海外出口、稳产增产等一揽子奖补措施。适时制定管用见效的针对性稳产增产支持措施,支持陕汽集团等龙头骨干企业提质增量。
三是抓实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替换工作。2023年,我省印发《陕西省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年)》,推动全省各市(区)加快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替换,对企业推广公共领域车辆给予支持,并帮助陕汽集团联系对接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召开系列专题展销会,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陕汽品牌汽车在陕市场拓展。
四是支持陕汽集团本地化供应体系建设。支持陕汽集团围绕配套需求,梳理配套企业招商清单,我厅将联合相关市、产业园区和陕汽集团一同组成招商团队,赴有意向配套企业精准招商。省、市、园区叠加政策,吸引全国知名配套企业就近聚集,降低企业配套物流运输成本,提升本地配套率。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