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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53号建议的答复函

A

签发人: 

陕工信函〔2023320

李俊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煤化工产业园区协同化、一体化、智慧化生态链建设的建议》(第45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榆林市煤炭资源丰富,发展高端煤化工产业基础条件较好,在我省建设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战略中具有重要位置。您提出的打造低碳高效智慧一体化综合产业园区,积极布局煤制烯烃等煤化工高端化产业链;积极营造新能源、煤炭、煤化工、精细化工等一体化产业链条协同环境;支持和鼓励在榆企业规划建设新能源项目;创新服务模式,打造工业和企业与服务企业的一体化、数字化、智慧化服务链等建议,与我省推进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的精神总体上是一致的。

为推进我省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榆林市能源资源优势和现代煤化工产业技术优势,2022年,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化工片区等4个园区通过陕西省第一批化工园区认定,2023年,榆林市定边县工业新区化工产业区等4个化工园区通过第二批化工园区认证研究论证。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等要求,充分考虑您提出的各项建议,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服务意识,指导榆林市各化工园区按照清洁化、高端化、差异化发展原则,打造主业突出、配套完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化工产业链,积极推进我省化工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化工园区的关心与支持,今后如有新的意见建议,欢迎与我厅联系,我厅将认真研究并积极答复。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