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陕西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各级要健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县(区)婚调委全覆盖及司法备案。加强基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窗口)建设。县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要设立婚调室或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和社会工作岗位。
《意见》指出,对于反家暴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可适时提请同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反家暴法贯彻执行情况。各级妇儿工委要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职责。公安机关要在110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发放告诫书的数量占家暴警情总数比例达10%以上。人民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数量占受理申请总数比例不低于75%。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落实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
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意见》要求公检法司一定要对受害人及时实施解救,在依法审理各类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时,要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侵权之诉和涉及人身权益的诉讼开辟绿色通道。妇联组织要积极反映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线索,督促、协助有关单位依法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据陕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