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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优化升级,我厅将组织编制2023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申报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完成相关资料,按属地化原则报送至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省属企业报送至省国资委,中央驻陕企业直报省工信厅。

(二)部门推荐。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及省级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于4月27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信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重点新产品开发进展情况的跟踪、统计工作,加大创新政策宣贯,指导企业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二)各承担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鉴定验收,自愿申请《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证书》,参与“陕西工业精品”遴选。

 

联系人:尚诗悦

联系电话:029-63915460

电子邮箱:593591109@qq.com

 

附件:1.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汇总表

         2.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表

         3.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