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部门推荐、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2021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反馈至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书面意见列举理由及必要证据材料,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5日
联系电话:029-63915460
附件:2021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拟认定名单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