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科函 ﹝2021﹞ 285号
根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10〕93号)和《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工信厅科〔2010〕143号),2021年,我部组织对63家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展了复核评审工作。现将复核结果通告如下:
一、经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业(机床)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授予单位: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62家实验室通过复核(名单见附件)。
二、经核查发现,工业(毛麻丝)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北京实验室因实验室规模、人员数量、核心业务开展情况等方面与全国同类检测机构存在较大差距,经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审议,其未通过此次复核。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及时跟踪实验室业务开展情况,督促支持实验室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实验室在质量提升方面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通过复核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