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近日,水利部印发了《2021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对水资源管理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1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按照水利部党组“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要求,以改促干、以改促建,进一步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推进水生态突出问题治理和水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做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顶层设计,研究提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框架、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主要制度内容、具体措施要求等。持续推进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新确定一批跨省和省内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对已确定生态流量目标的河湖加强监测预警和保障评估。加快推进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省内跨市县江河水量分配要做到应分尽分。加快推进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做好成果复核、技术指导和技术审查,尽快提出成果。研究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分区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区标准,提出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分区初步成果。
二是严格取用水管理。深入推进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取水口核查登记,组织开展整改提升,切实规范取用水行为。制定取水口取用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推进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计量覆盖面和数据质量,强化监测计量成果应用。推进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跟踪监督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政策落实情况,研究其他流域区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工作。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依托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超许可取用水管理监督机制,加强用水统计调查管理。
三是强化水生态突出问题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夯实地下水监管基础,初步形成地下水监管“一张图”。完善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内容,强化问题督导。高质量落实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继续实施河湖生态补水。稳步推进河南、山东、山西、内蒙古西辽河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方案,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年度计划,推动相关措施落地。制订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有序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完善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名录准入、退出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组织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水利任务落实。
四是深化水资源重点领域改革。完成2020年度和“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制定2021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切实发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推进水权改革,在逐步推进明确用水权的同时,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鼓励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等用水权交易。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措施。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探索推进取水许可“承诺制”,深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整合水资源管理相关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