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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造纸等七项工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水利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造纸等七项工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水节约〔2020〕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水利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工业用水定额:造纸》《工业用水定额:棉印染》《工业用水定额:毛纺织》《工业用水定额:乙烯》《工业用水定额:白酒》《工业用水定额:啤酒》《工业用水定额:酒精》。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文件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