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市(区)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
■ 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
■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本报讯 (记者 沈谦)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陕西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助推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要求,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作用,扩大支持企业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并给予社保补贴。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市(区)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022年1月的房租。对在疫情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通过业务补助、保费补贴、增量和绩效评价奖励等方式,加大对政策引导性强、直接服务小微企业且收费较低的担保机构奖补力度,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不断扩大小微企业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费率。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
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发挥好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完善“4321”银担合作业务体系建设,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持续扩大业务规模。用好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提升担保机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开发批量化担保产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科创企业发展。
加大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购买约定的社会化服务给予补贴,提高服务补助额度和单个小微企业年度领券总额。
《措施》还要求,落实好针对中小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涨压力;加强中小企业用电保障;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岗扩岗;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着力扩大市场需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