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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荣获2023年度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考核第二名

近期,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23年度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考核情况通报,榆林市排名全省第二。2023年,榆林市围绕建体系、抓扶持、强服务,多措并举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全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顶层设计。成立全市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民营企业座谈交流机制,市级领导分别包抓一户民营企业,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活动;聚焦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0条措施;率先在全省出台“个转企”奖励资金政策,印发《榆林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和《榆林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实施意见》,提高个体户转型升级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组织28个市级部门先后赴16个城市深入调研,积极构建“50+”营商环境突破年政策体系;大力推行“红蓝章”审批、全流程代办,建立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清单制度;推行“一链一行”主办行制度,为重点产业链企业融资182.12亿元;开展两轮停产半停产企业“一对一”帮扶活动,发布轻微违法轻罚免罚“四张清单”,累计办理适用不予处罚案件11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135件,减免罚款325.15万元。

深化为企服务。召开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对26户优秀民营企业和17名民营企业家进行表彰;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及纾困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新认定19个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从2014年开始,持续采取“企业择人、政府买单”方式,累计选聘3850名大学生到全市600多家民企工作,获评2021年第五届全国人才工作优秀案例奖;大力推广“陕企通”平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70件诉求全部办结;全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台账内欠款提前一个月完成清偿任务,受到省清欠办表扬。

加快产业培育。出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支持先进制造业、兰炭-金属镁与羊绒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制造业、镁产业和羊绒毛产业发展规划,构建起1+3+3政策规划体系;因地制宜发展黄芪、小米等农产品、食品加工及中药材、白酒等产业,新认定39个榆林好产品,新增37户名优特新产品展销中心,推动南六县产业加速发展。

大力培育企业。联合浙江大学合力打造榆林民营企业家培训基地,组织煤化工、农副产品、新能源等培训10期,累计培训600人次;对11户企业实施法律、财税帮扶,全部进入全市上市后备企业库;首批认定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8户、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5户;持续做大规上企业,2023年新增规上企业137户、净增84户,规上企业总规模达1086户,稳居全省第二。

强化金融支持。大力推进市级“工信贷”,印发《榆林市中小微制造业企业银行贷款(工信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榆林市“工信贷”中小微制造业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通过开展风险补偿,撬动银行加大贷款发放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88户企业列入“白名单”企业;印发《榆林市2023年政银企对接计划》,召开银企对接活动110次,对接服务企业1608家,签约授信492.67亿元,截至2023年末已完成贷款投放156.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