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以来,我省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部分地区出现大暴雨,尤其是宝鸡、商洛等地遭遇了罕见的洪涝灾害,受灾严重,省防总启动了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省财政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总决策部署,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与宝鸡、商洛等市以及省应急管理厅对接掌握第一手灾情,紧急预拨5000万元,支持宝鸡、商洛等11个地市应急抢险救灾。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政治担当,做好全省防汛救灾财政保障工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救灾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认清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政治责任,强化救灾资金统筹和监督管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救灾工作合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做好应急救灾经费保障工作,用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毫不松懈绷紧“防汛救灾”这根弦,全面加强救灾资金保障,助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到具体财政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