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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下达衔接资金126.53亿元 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21.21亿元,今年来已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26.53亿元,为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财力保障。

一是坚持优先保障,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省级投入不低于上年度规模”的政策要求,2024年省本级预算安排44.5亿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实现了高基数基础上的持续增长。积极争取中央衔接资金82.18亿元,同比增长2.77%,其中:获得绩效奖励资金3.8亿元,较上年增加2.3亿元。

二是聚焦重点任务,科学分配资金。衔接资金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5个任务方向,省财政厅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脱贫人口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巩固衔接重点任务、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测算分配资金,资金切块下达到县级,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各地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是突出产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衔接资金下达后,省财政厅联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组织项目方案审查和政策培训等方式,指导市县立足资源禀赋和现有基础,谋划实施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将衔接资金优先用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同时,不断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市县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推动资金尽快落地见效,为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