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开始申报。
此次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五大方面的技术改造:一是支持中小企业淘汰老旧设备,购置先进适用设备,以及提升装备水平的技术改造;二是支持中小企业为推进智能化改造应用新技术,以及采用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特征的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三是支持中小企业为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应用国内外先进的节能、节水设备,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以及实施应急绩效B级以下企业提升A级行动,推进重点中小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四是支持钛、兰炭和镁产业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五是支持富硒食品产业发展,优先支持从事富硒食品生产和加工的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升级、装备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专项资金拟分级实施,对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含)至1000万元项目,省上将资金分配至各市(区),由各市(区)工信、财政部门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征集确定项目,报省上备案。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由各市(区)工信、财政部门推荐,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进行审核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