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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处对延安市民爆企业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1月23日至24日,安全生产处联合延安市工信局,对延安地区民爆销售公司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本次共检查了延安市3家民爆销售公司,总体而言,被检单位能够严格落实人员进入库区禁止携带火种和手机的要求,民爆库区“人防、犬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灭火器配备符合要求,但普遍存在冬季防火应急处置准备不足的问题,现场对每家公司下达了隐患整改清单,要求相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抓好问题隐患治理核查,要求延安市工信局结合本次检查,抓好举一反三,严密排查各类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