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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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任务
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省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
省纪委监委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等3家单位,内设2个室。
联系方式:一室 029-63915661 二室 029-6391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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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电话:029-63915466(传真)
2.举报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4楼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邮编:7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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